三年两版“行标”,看文旅融合背景下民宿新趋势
第2520期文化产业评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代替了2017年版本。2019新行标将旅游民宿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等级,标牌、证书由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星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之下,新旧“行标”对比,还有哪些不同呢?
作者 | 邹银娣
来源 | 文化产业评论
正文共3287字 | 预计阅读9分钟
在今年4月,雒树刚部长在“2019中国旅游科学年会暨第二届全国旅游管理博士后学术论坛”上的讲话中就文旅怎样深度融合连发14问(点我查看),其中第七问就是“如何推动民宿发展?”
7月19日,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发布了关于《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行业标准(以下简称“2019新行标”)的公告,这个新标准是基于2017年10月实施的《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7)(以下简称“2017旧行标”)进行修订的。新标准从旅游民宿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级划分办法7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行业的发展,这有力地回答了雒部长的提问,也将替代2017旧行标,成为我国旅游民宿行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小科普: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标准代码中的“LB/T”,指的是旅游行业的推荐性标准。
未满两年,旅游民宿“行标”为何再修订?
2017旧行标出台时,绝大部分从业者欢欣鼓舞,因为2017旧行标的颁布解决了旅游民宿长期存在争议的定义不清、评价不一、缺乏管理规范等问题,并对旅游民宿的发展予以了充分的肯定,给民宿经营者打了一剂强心剂。
但也有不少民宿经营者对标准的可落地执行性表示担忧。一是标准要求较高,多数民宿满足不了行标要求的全部标准,甚至有民宿主表示若按此标准执行,可能近9成的民宿都需要停业;二是等级划分粗犷,标准多停留在定性描述层面,缺乏量化说明,且未提出等级划分的程序和方法,导致相关要求难以真正落地。
故业内一直呼吁监管部门配套出台2017旧行标的实施细则,同时考虑出台其他标准,将一些不便统一规范到一个文件中的内容单独划出,使得规范更加权威、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进一步引导旅游民宿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2018年3月,国家旅游局和文化部合并,组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我国文旅融合迈上新征程。原先国家旅游局和文化部的职能不同,所出台的政策、规定、标准等文件所考虑问题的角度也不一样,文旅部成立之后,一直强调文旅融合,以文促旅、以旅彰文,对文旅行业进行了深度整合。
2017旧行标相对重视旅游民宿如何满足游客的住宿消费需求,更多地体现旅游民宿的经济价值,对民宿当地的特色文化传承与传播虽有提及,但比重不大。在文旅融合的大背景之下,2019新行标重新修订应运而生,通过出台新标准,树立旅游民宿领域的文旅融合风向标,激发旅游民宿新活力。
新旧“行标”对比,有何不同?
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对比发现,新旧两版行标主要差别在于:
——更加体现发展新理念,体现文旅融合;
——加强对卫生、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要求,健全推出机制;
——将旅游民宿等级由金宿、银宿两个等级修改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3个等级;
——明确了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旅游民宿的划分条件。
突显文旅融合
2017旧行标,涉及文旅融合的主要在“设计运营因地制宜,传承保护地域文化”“宣传推广形式多样,传播优秀地方文化”。2019新行标突出了旅游民宿周边宜有地方特色餐饮;地方非遗、风俗、生产生活方式活动体验点;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突出当地特色;室内外装修宜体现当地文化特色;应提供或推荐多种特色餐饮产品;接待人员应熟悉当代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产品;宜参与地方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推广活动,定期为游客组织相关活动,有引导游客体验地方文化活动的措施;宜利用地方资源开发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等。
机制有进有出
2017旧行标并未设置不合格旅游民宿退出机制;在新行标中,对评定星级的旅游民宿实行退出机制。旅游民宿开业一年后且近一年未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的可自愿申报星级评定,经评定合格可使用星级标志,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进行复核,若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被取消星级:
a)发生相关违法违规事件;
b)出现卫生、消防、安全等责任事故;
c)发生重大有效投诉;
d)发生私自设置摄像头侵犯游客隐私等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e)日常运营管理达不到或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要求。
取消星级后满三年,方可重新申请星级评定。
通过对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实施“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让旅游民宿等级动态评定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常悬,有利于督促民宿经营管理者始终坚持以游客为本,不断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品质,形成“百舸争流”的局面,真正促进旅游民宿良性发展。
细化星级等级
2017旧行标将旅游民宿划分为“金宿”和“银宿”2个级别,实际上旅游民宿范围非常广,有的只是非常基础朴素的客房,有的整体水平可媲美星级酒店,两个等级的划分显然不足以涵盖旅游民宿的所有级别。
2019新行标参照酒店管理标准,对旅游民宿实施量化的星级评价标准,将旅游民宿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3星入门级、4星品质级、5星标杆级。随着星级的提升,各项配套服务和接待要求也随之提高,尤其要突显当地的文化旅游资源、特色产品以及地方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推广活动等。
评星条件明晰
2017旧行标提出了“金宿”“银宿”划分的条件,但具体条件并未量化,也未提及等级划分方法。2019新行标明确提出,除了明确提出可量化执行的等级划分条件,还提出了等级划分方法,表示将根据旅游民宿等级划分条件,按照必备项目检查表和一般要求评分表的评价得分确定旅游民宿等级。其中,必备项目检查表、一般要求评分表及等级划分具体办法由等级评定机构制定。
据网络信息显示,国家文旅部已经委派相关专家到各地开展五星级民宿评定工作,可见新行标已经具备落地实操性,相信市场上不久将出现由等级评定机构统一制作的旅游民宿等级标牌、证书。
此外,文化产业评论(ID:whcypl)注意到,2019新行标使用了更加平实、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进行标准条文的写作,这有利于大家统一理解与实施。这一点对比尤为鲜明的是2017版标准对旅游民宿的评价原则是“传递生活美学、追求产品创新、弘扬地方文化、引导绿色环保、实现共生共赢”,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要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对于上述评价原则都有不同的理解。2019新行标把原标准的评价原则部分给进一步细化、具象化,融入到星级划分条件之中。如把“通过建筑和装饰为宾客营造生活美学空间”,具象为“建筑外观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宜就地取材,突出当地特色”“室内外装修应材质优良,宜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有主题”等。
还有一处值得一提的细节,2017旧行标全文仅“术语与定义”处提及“游客”一词,余后全文均把入住民宿者称为“宾客”,2019新行标则统一把入住民宿者称为“游客”,这一细微调整体现了此前的旅游民宿标准强调的是礼仪之邦的待客之道,调整后在讲究待客之道之外,更侧重入住者的游玩体验,全面提升“吃、厕、住、行、游、购、娱”供给服务水平。
透过新行标,看旅游民宿发展新趋势
新行标除了上述的几处变化之外,还透露出非常重要的一点——旅游民宿发展应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振兴就好比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产业兴旺就是重中之重,其中旅游产业又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最佳产业载体之一,发展旅游民宿是提振乡村旅游的有力抓手。
据文化和旅游部统计,2018年我国乡村旅游达30亿人次,同比增长近15%;民宿消费规模达200多亿元。预计到2020年,我国乡村民宿消费将达363亿元,年均增长16%,远高于同期国内旅游消费年均8%的预计增速。
在“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的大战略背景下,旅游民宿新行标建议民宿应为所在乡村(社区)人员提供就业或发展机会,参与地方或社区公益事业活动;提供或推荐多种特色餐饮产品;利用地方资源开发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与当地居民或村民有良好互动;建筑宜就地取材,突出当地特色等。
“民宿是一种有温度和人文关怀的旅游住宿体验。”未来,旅游民宿的发展需要更加注重地域特色,植入文化概念,深挖本地历史、文化、民俗,体现乡土风情,展本土文化自信,让民宿生活确实“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起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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